信件内容 | |
信件标题: | 关于幼升小的问题咨询 |
---|---|
提交时间: | 2022-06-23 10:11:54 |
信件内容: |
您好,尊敬的教育局领导 |
回复内容 | |
回复部门: | 教育局 |
回复时间: | 2022-06-27 14:48:35 |
回复内容: |
尊敬的网友: 您好!您在部门信箱咨询“幼升小”问题,太和县教育局高度重视,立即责成有关股室进行办理,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: 《太和县2021年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》规定:符合“户籍一致且有城区房产证”原则的,到户籍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如不符合“户籍一致且有城区房产证”原则的,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,按以下规定执行。 “在城区只有房产证的。适龄儿童少年本人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城区,但在城区已购买房产(或自建房),并实际居住,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、水、电、气、物业管理费发票等有效凭据,经调查核实后,在实际居住地确定其入学学区。” 请您关注“太和县教育局”公众号,及时了解2022年招生信息,以免耽误孩子入学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!如有疑问,请与太和县教育局联系,联系电话:0558-8662185。 |